●報名時間:2008年9月1日至9月30日
●報名要求:擁有博士學歷年齡不超過50歲
為實施科教興贛、人才強省戰(zhàn)略,進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,加強和改進我省高校領導班子建設,中共江西省委決定,面向國內(nèi)外公開招聘20名高校副校(院)長。昨日,江西省公開招聘高校副校(院)長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委托本報公告有關事項。
報考人員年齡應在50周歲以下
報考人員應具備《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》規(guī)定的六項基本條件,具有與擬任職務相適應的教學、科研和行政管理能力。
1.國內(nèi)人員報考資格:(1)博士學歷學位或博士生導師。(2)正高職稱。(3)任正縣(處)級(或相當職務)滿1年或任副縣(處)級(或相當職務)滿4年。(4)國家杰出青年基金獲得者或長江學者報名后直接進入組織考察。
2.國外高校、科研機構(gòu)人員報考資格:具有博士學歷學位和副高以上(含副高)職稱。
3.上述報考人員年齡要求在50周歲以下,身體健康。
4.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報名:(1)正在接受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紀檢監(jiān)察機關立案審查的;(2)正在黨紀、政紀處分所規(guī)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內(nèi)的;(3)受過司法機關刑事處罰的;(4)近3年年度考核有不稱職(不合格)情況的,以及其他在規(guī)定期限內(nèi)不能提任的。
1:3的比例確定考察對象
1.報名和資格審查
報考人員按要求報名,省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統(tǒng)一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查。參加各職位應聘人數(shù)須分別達到1:10。
若某一職位達不到該比例,則取消該職位公開招聘,報考該職位人員可改報其他職位。
資格審查貫穿公開招聘全過程。
2.考試和面試答辯
省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考試和面試答辯,考試和面試答辯采用百分制,按擬選職位1:6的比例,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應聘述職人選(與入圍最后一名成績并列者一并列入)。
3.應聘述職和民主測評
省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應聘述職。同時,組織有關代表旁聽,進行民主測評。
應聘述職和民主測評按各占50%折算總分,從高分到低分,按擬選職位1:3的比例確定考察對象(與入圍最后一名成績并列者一并列入)。
4.組織考察和研究決定
省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按《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》有關規(guī)定,對考察對象的德、能、勤、績、廉進行全面考察。根據(jù)考察結(jié)果,按有關程序研究決定。
5.任前公示
按有關規(guī)定研究確定擬任人選后,在新聞媒體進行公示,接受社會監(jiān)督。
6.正式任命
對公示后未發(fā)現(xiàn)影響任用問題的,按有關規(guī)定和程序辦理任職手續(xù),實行一年試用期,試用期間享受相應職務待遇。
王憲魁任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組長
省委成立公開招聘高校副校(院)長工作領導小組,省委副書記王憲魁任組長,省委常委、組織部部長弘強,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姚亞平,省政府副省長孫剛,省政協(xié)副主席陳清華任副組長,省紀委、省委辦公廳、省委組織部、省委宣傳部、省委統(tǒng)戰(zhàn)部、省委教育工委、省政府辦公廳、省人事廳等部門為領導小組成員單位。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,從相關部門抽調(diào)人員,具體負責公開招聘高校副校(院)長工作的組織實施。
全省11個設區(qū)市設立報名點
1.報名時間:2008年9月1日至9月30日。
2.報名地點:在全省11個設區(qū)市分別設立報名點,其中南昌市區(qū)報名點設在省委黨校,接受省直單位、南昌市和省外應聘人員報名,其他10個設區(qū)市報名點設在各設區(qū)市市委組織部,接受當?shù)貞溉藛T報名。
3.報名要求:每人限報一個職位。報名者從網(wǎng)上下載《江西省公開招聘高校副校(院)長報名登記表》(網(wǎng)址:www.jxnews.com.cn或www.jxpta.com),一式3份填寫好交本地(單位)組織人事部門進行初審加蓋公章后,由本人持報名登記表、學歷學位證書、專業(yè)技術職務證書、工作證、身份證的原件和復印證(1份)及近期免冠正面照片電子版(采用JPG格式,比例為4:3,文件大小要求在40K以內(nèi))到指定的報名點報名。
省外報考人員可到南昌報名點現(xiàn)場報名,也可函報或網(wǎng)上報名,函報或網(wǎng)上報名人員須在考試和面試答辯前3天,攜上述材料到省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進行資格審查。
通信地址:江西省南昌市豫章路72號江西省委組織部
郵編:330006
聯(lián)系電話:(傳真)
監(jiān)督電話:0791-12380E-mail:szgbsc@126.com
16所高校招聘副校長
這次公開招聘的高校副校(院)長主要分管教學、科研和學科建設工作。具體職位如下:
1.南昌大學 副校長1名;
2.江西師范大學 副校長1名;
3.江西農(nóng)業(yè)大學 副校長1名;
4.江西中醫(yī)學院 副院長1名;
5.江西財經(jīng)大學 副校長1名;
6.華東交通大學 副校長1名;
7.南昌航空大學 副校長1名;
8.江西教育學院 副院長1名;
9.贛南師范學院 副院長1名;
10.贛南醫(yī)學院 副院長1名;
11.江西理工大學 副校長2名;
12.東華理工大學 副校長1名;
13.南昌工程學院 副院長1名;
14.井岡山大學 副校長2名;
15.宜春學院 副院長2名;
16.上饒師范學院 副院長2名。